巴东:【为群众办实事】公开听证凝共识,为群众排忧解难

2021-04-14 17:0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办案理念,保障办案质效,促进矛盾化解,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近日,我院就三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被监督机关县人民法院,与该案件执行相关联的县信陵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信陵镇西瀼坡社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前,检察官根据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申请人的申请意见调阅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卷宗并详细进行了阅卷,召开检察官会议研究案情,总结归纳该案的争议焦点并制定了听证方案,为听证会的顺利召开打下了基础。

简要案情

申请执行人向某、邓某、宋某以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其与湖北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存在终结执行违法,要求继续执行为由向我院申请监督。

2017年12月20日,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湖北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申请执行人民房一侧做灌浆处理,进一步加固稳定该场地地基(施工单位需具有相应资质,所完成工程量需经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该案的执行过程中,县人民法院组织相关行政单位和被执行人召开了执行座谈会,相关行政单位表示建设项目需按建设施工流程立项,同时认为因灌浆区域地质不断变化,鉴定机构亦无法予以评估,致使案件执行无法继续进行。同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要求施工单位按判决需要具备施工资质,以确保免受二次侵害,向施工单位提出出示相关资质要求没有获得回应后阻止施工。2020年5月27日,县人民法院以施工单位入场施工时遭遇阻挠致使无法完成施工为由,对原判决作出终结执行裁定。

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关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不仅涉及到三案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而且关乎县城巴山路所住居民14栋房屋,20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我院遂决定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多方意见,作出公正决定,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中申请人申请检察监督的理由

是否正当......”

“相关行政单位在案件中是履行协助

义务还是履行行政许可职责?”

对于这个问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案基本案情和问题焦点,针对巴东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上述案件过程中,各相关行政单位是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还是履行行政许可事项职责存在认识不一致等情况,提出需要听证的问题,并就该问题同与会的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真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最终达成了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判决过程中,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是处于协助执行地位的共识。

公开听证现场  

与会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表示积极协助法院执行以维护司法权威;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受监督,尽快恢复案件的执行。听证会后,我院依法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恢复本案的执行。

本次检察公开听证是我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我院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不仅有利于推动矛盾化解,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置于“阳光之下”,有效提升案件监督的精准度,还能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充分保障当事人正当权利和合理诉求,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陈功龙、陶玲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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