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第四检察部就城区、城乡结合部窨井盖安全问题开展了公益诉讼“回头看”。北京大道、楚天路、西瀼坡社区徐家坪安置小区等多处问题井盖已更换。
窨井“吃人、伤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损害的井盖影响市容市貌、乡容村貌,不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今年来,我院持续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推动窨井盖安全问题整治,切实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整改后的井盖)
2021年1月18日,我院就履职发现的县城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的窨井盖破损、塌陷、缺损影响公共安全和环境美观,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问题井盖依法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各类井盖的运行进行常态化巡查,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市政公用设施完整。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第一时间成立专门井盖整治小组,对县城及城乡结合部窨井盖进行地毯式清理,分门别类登记产权单位,清查井盖材质、规格、型号;及时更换问题井盖,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井盖系列问题及居民来电反映的破损、下陷、位移及跳动异响等井盖问题,限时进行“一对一”采购更换整改,共更换损坏井盖47块,处理跳动异响井盖25处;建立井盖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井盖日常巡查、督查力度和频率,对问题井盖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求井盖产权单位签订井盖安全承诺书,并对所属井盖的质量及材质规格做出统一规定,会同交警部门加大对车辆碾压人行道导致井盖等市政设施损坏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发动群众监督力量,利用新媒介多渠道向群众宣传井盖安全防范知识及井盖破损报修电话,坚决把涉窨井盖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整改前后对比)
井盖虽小,却事关民生。我院将结合质效提升工程,持续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持续推进城乡井盖保护,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滕欣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