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一场暖心的不起诉听证会

2021-02-25 17:04  

本网讯(通讯员 王丽)近日,建始县检察院召开唐某某涉嫌盗窃案公开听证会,对拟不起诉意见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律师等3人担任听证员。

据悉,2020年7月24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因多次要求与前妻张某某复婚无果,便利用之前配制的钥匙进入张某某租住屋内,欲拿取户口簿和民事调解书,在翻找过程中,唐某某在张某某卧室床头柜发现黄金戒指3枚、黄金项链1条,在客厅鞋柜发现五个装有现金人民币2385元的红包,遂生窃意,将上述物品盗走。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基本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并就拟作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说明。

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听证员进行了讨论并发表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拟不起诉的理由充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你们俩虽然离婚了,但共同还有一个未成年孩子,亲子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孩子现在正处于叛逆期,孩子的成长、教育问题需要你们两人共同参与,你们应该多关心了解他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他健康成长。”听证会上,检察官针对离婚夫妻如何关爱未成年子女的问题,与双方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给出了相应建议。

唐某某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表示感激,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忏悔,并当场向被害人张某某赔礼道歉。

“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和挽救,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处理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彰显了办案的温度。”受邀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说道。

建始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案件公开听证力度,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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