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来看看我们院的“巡回检察组”

2021-02-04 10:00  

本网讯(通讯员 徐周) 近日,咸丰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公开宣告送达一份检察建议,建议县公安局从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行刑罚、督促整改不足、强化工作联系四个方面建立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工作机制,确保规范执行与管理,严防违法参选。

一份检察建议的宣告送达只有十分钟,但背后却是几百里路途的奔波。1月8日起,咸丰县检察院正式开启为期三月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官一起参与对乡镇派出所的走访调查工作。就这样,一个由检察官加人民监督员的“临时工作组”开始跋涉于全县各公安派出所之间,对各派出所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总数、刑罚执行情况、有无脱管漏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在走访过程中,针对刑罚执行场所存在的刑罚执行档案不全面、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检察官及时口头提醒,并将走访情况汇总形成调查报告后依法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 

 “从第一次走访到检察建议的制发,我们走了那么多乡镇,也算得上是个‘微型巡回检察组’了啊,这一路我看到了检察院对于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视和做好此次专项工作的决心,也能感受到检察官严谨的工作态度,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再接再厉,将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抓在手里,长期坚持下去。”人民监督员李民众说。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是依法剥夺罪犯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等权利,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改造的刑罚。依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是维护法律公正、权威的必然要求。为规范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工作,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检察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监督,但监督不是目的,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执法公平正义才是根本。下一步,咸丰县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工作监督,做好做实监督主业,既保证服刑人员刑罚严格被执行,又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徐周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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