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从“约访”到“交办”的为民情怀

2021-02-01 10:36  


——约访。2021年1月5日,正值新年巴东县检察院第一次检察长接待日。当天,一起不服当地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裁定的两位当事人李某某、谭某某应约来到该院信访接待中心,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艳辉带头接待了来访者,与来访者面对面交流。

——听询。“你们好!我是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郎艳辉,今天我负责接待你们,我想先听听你们要向检察机关反映什么事情?”郎艳辉检察长同来访者打过招呼后直奔主题。

“感谢检察长在百忙之中接待我们,我们请求检察院为我们主持公道…”来访者在对检察长接访表示真诚感谢后,便将其诉求娓娓道来。原来两位来访者是同一件民事执行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因对当地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裁定不服而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你们当初在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不服后,是否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复议过?”郎艳辉检察长在听取来访者的陈述后不时就一些细节和法解律问题向来访者提问。

“我们曾向法院提出过异议,也向中级法院申请复议过,但法院最终都是维持原执行裁定。我们对这个结果仍不服,所以向您们检察院申请监督。”两位来访者对检察长的提问逐个陈述。

在听取来访者基本陈述并深入询问中,郎艳辉检察长仔细翻阅察看了来访者提交的材料。

——解答。“刚才听了你们的陈述,看了你们提交的材料,对你们反映的事情我已基本了解。你们所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有监督职责,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我们会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依法审查。从目前你们陈述的情况和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查来看,你们还应该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复议裁定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要求你们可以同我院控申部门交流沟通。在你们补齐相关材料后我们将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回复你们。需要对你们说明的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执行监督应当本着全面、客观、公正,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审查得出监督结果。所以经审查最终将区分情况作出决定,可能提出检察建议、纠正意见、抗诉,也可能不支持当事人的监督申请。…”郎艳辉检察长在接访最后明确答复来访者。

——交办。来访者因受到检察长亲自接访并得到明确答复意见后满意地离开。目前,该案在来访者补齐相关材料并经本院控申部门审查后决定受理,并及时将案件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办理。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0年以来,巴东县检察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3件79人,检察长接访22件23人,回复率100%。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检察长检待日制度作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重要举措,坚持领导干部办案、检察长带头接访、带案下访等司法为民举措,听民意解民忧,认真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彭清宝

责任编辑:邓正蛟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新
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