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诗镕)2020年4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湖北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工作总体方案及专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该方案,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案件的追赃挽损力度,真正做到人民群众所需所要,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检察保障。
该案犯罪嫌疑人康某某、陈某某利用召开高端推介会,虚假造势宣传推广新能源项目,承诺高额利益回报,致使不特定多数人因受到高额回报利诱投入钱财而造成损失。近日,我院副检察长与公安经侦大队负责人就此案特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办案人员仔细审查案情,加快案件办理速度,详尽梳理被害人受损金额,尽最大努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同时,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民间投资与打击非法集资的关系,确保县域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该院在湖北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力度”专项活动的背景下,积极落实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追赃挽损政策,惩罚罪犯的同时注重积极追赃挽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郑诗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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