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汪芯羽)现在小雪(化名)的学习、生活情况怎么样?
每周都是她的爸爸来学校接她吗?
姐姐现在的生活情况如何?咸丰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询问着咸丰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和小雪(化名)的班主任。
据悉,小雪(化名)属言语二级残疾,是一起性侵案的被害人,该案发生后,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为被害人家庭申请司法救助金共2万元。此外,恩施州两级检察院联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庭再次发放救助资金5万余元。
近日,我院第三检察部、未检部门检察官以及人民监督员李民众一行来到小雪(化名)现在就读的咸丰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回访。
在回访中,检察官详细询问了被救助未成年人的健康状况、学习情况和前期发放的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还参观了学校的教室,学生寝室等区域,了解小雪(化名)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检察官们还对该学校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
看到宽敞明亮的教室、干净整洁的寝室以及活泼开朗、乐观向上的小雪(化名),大家都深感欣慰,人民监督员李民众也表示非常认同检察院这种将司法救助延伸的做法。
近年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积极采取部门联动聚合力帮助救助对象,拓展救助渠道,注重司法救助人文关怀,定期回访救助对象,帮助被救助人切实解决生活困难,切实做好救助“后半篇”文章。
来源:咸丰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汪芯羽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