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连同人民监督员来到该县晓关侗族乡黄河村,跟踪问效一份关于文物保护的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案情回顾
位于宣恩县晓关侗族乡黄河村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禹王宫古戏楼,其周围未界定明显的保护范围;戏楼墙壁、楼板的彩绘剥落,且存在多处涂鸦乱画;楼板、墙壁及顶棚渗水严重;消防设施及安防设施缺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该院在发现这一线索后,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查阅文物保护名录等资料,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就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未能得到有效保护的问题,向相关负有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禹王宫古戏楼的修缮、保养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禹王宫古戏楼得到有效的保护。目前,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得到有效保护。
下一步,宣恩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文物保护工作落实落地,助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开发工作。同时该院也会积极作为,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尤其是服务乡村精神文明的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注:
禹王宫古戏楼为湖南商帮修建于嘉庆年间,原由五栋竖列建筑组成,有戏楼、大殿、禹王宫、将军殿、观音殿及左、右偏房、厢房。现仅存门首和第一进戏楼、偏房和厢房,戏楼建于清同治二年(1836)前。戏楼前侧有青石板铺面的院坝,院内立有纪念当年贺龙在此收编神兵的石碑一块。禹王宫古戏楼不仅保存完好,其建造方式和手法极具特色,戏楼彩绘,雕刻精细,色彩艳丽,因此具有较高的文化和艺术价值。
来源: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赵唯君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