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开展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专项督查

2020-10-28 16:07  

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9月27日至10月10日,恩施州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推进专项工作机制综合协调专班、州民政局对各县(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督导,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对8县(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督查工作结束后,对督查情况形成了督查专报,报州委书记柯俊批示后,已转发至各县(委)书记。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强化部门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均成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组织部门综合协调,政法委、人社局、财政局、城关镇(街道办)等部门为成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专班。恩施市、来凤县、建始县创造条件在民政局增设了专门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内设机构。恩施市民政局增设城乡社区治理股,调剂2名行政编和3名事业编制人员到社区治理股工作,目前2名行政编制人员已到位。建始县民政局拟增设社区治理股,拟调剂2名行政编制人员到社区治理股工作,相关工作正在筹备当中。来凤县民政局成立公益一类二级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数15名,已录用到位10名,全部充实到五个城市社区专门从事社区治理工作。二是开展调查摸底,掌握现状底数。各县(市)工作专班深入城市社区广泛调查摸底,通过走访座谈全面了解社区工作人员现实工作状况和思想动态。全州85个城市社区现有工作人员1382名(含网格员,不含行政、事业编制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对包括待遇标准、年龄结构、学历等级、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掌握,为《实施方案》)的制定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工作稳妥有序。截至10月12日,恩施市、利川市、咸丰县已印发《实施方案》,建始县《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正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实施方案》已形成审议稿,拟于近期上会审定。恩施市和咸丰县分别出台了《恩施市城市社区“两委”干部选任社区工作者考核考察工作方案》和《咸丰县县城社区在任工作人员转任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组织考察组对社区现有工作人员进行考察。通过述职测评、综合测试、个别座谈等方式,全方位考察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情况,截至10月12日,恩施市101名社区“两委”成员和咸丰47名现有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已顺利转任为城市社区工作者。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除恩施、利川两市外,县城工作进度总体缓慢;二是有的县(市)存在政策界限把握欠准现象;三是少数地方部门联动协作不够紧。

督导组对下步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各县(市)工作专班要认真领会省、州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标准,坚持上级要求与社区实际相结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快统筹稳步推进。各县(市)要按照省、州规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工作进度,尤其是进度滞后的县要迅速出台《实施方案》,力争全州在11月底前完成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相关工作。各县(市)在推进过程中遇到重要问题,要以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原则为指导,坚持工作进展与维护稳定相结合,稳步有序推进工作。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综合协调,民政部门具体负责,财政、人社、政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发挥好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领导作用和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专班聚合力作用。(恩施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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