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和劳动监察局,我们要了三四年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叶某边数着钱边说道,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10月21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劳动监察局帮助11名农民工讨回拖欠三年多的工资13598.77元,并及时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2017年,叶某等11人在包工头陈某手下干活,从事公路外挡土墙修建工作,工程顺利完工后却没有按约定得到工资。近三年来,叶某等人多番讨要,陈某百般推诿,甚至玩起了“失踪”。找不到陈某,又没有合同,农民工讨债无门,今年5月,叶某等将该事情投诉至县劳动监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9月,县检察院与县劳动监察局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该线索也随之移送到了宣恩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考虑到被欠薪的农民工中有的已年过七旬、有的已因病去世、还有的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最短时间内追回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县检察院与县劳动监察局经多方努力终于与陈某取得联系,要求他到宣恩县劳动监察局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并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陈某起初还有抵触情绪,经过向陈某释法说理、以案释法,陈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积极配合工作,于当日下午便将拖欠的11名农民工工资汇入县财政局财政专户,还上了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资。
下一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将与县劳动监察局进一步深化协作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共同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田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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