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检察长带头在办案中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20-10-21 18:16  

检察员郎艳辉(右)、检察官助理高园林出庭支持公诉。


近日,巴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艳辉出庭公诉被告人陈某某挪用公款案,着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案中的深入落实。由于庭前各项工作认真细致,被告人认罪认罚,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和辩护人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均未提出实质性异议,庭审进展顺利,被告人陈某某当庭真诚悔罪,庭审效果良好。

考虑到调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案发前全部归还挪用本金,有认罪认罚的意向,郎艳辉检察长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灵活运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及时自行补充调取有关量刑证据,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教育工作,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辩护律师的意见,积极推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切实开展量刑协商,增进犯罪嫌疑人对罪、责、刑的认同和理解,促使陈某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于2019年12月5日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起诉前)并同意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案于2019年12月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陈某某于同年12月22日突发疾病住院接受治疗,为切实“办好群众身边案件”,郎艳辉检察长作为承办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前往医院调取病历资料核实病情,并对县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依法进行事前核实沟通和事后法律监督,陈某某出院后,郎艳辉检察长实时跟进并上门了解其身体状况,在确认陈某某身体康复能参加诉讼情况下第一时间建议法院恢复案件审理,县人民法院予以采纳并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目前该案已顺利审结。

据统计,该院今年1—9月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60件222人,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1.36%,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86.36%,采纳率100%。

“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一方面要使被告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另一方面也要敦促犯罪分子认罪悔罪,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更好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郎艳辉强调。

此次检察长带头办案仅仅是巴东县检察院入额领导干部落实真办案、办难案,带头办好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已成为常态,今年1—9月该院入额领导干部共办理案件167件,其中刑事案件71件,执检案件61件,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35件,通过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履职带头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责任制的全面有效落实,激励检察干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有力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健康稳步发展。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陶玲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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