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上半年办结的159件案件以常规抽查的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分别以优秀、合格、瑕疵、不合格四个等级对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办案文书、司法责任制落实、系统规范应用、卷宗装订等方面逐项、逐条进行审查评判,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并做记录,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8月31日下午,为使评查结果发挥最大质效,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特邀人民监督员参与召开联席会议,就前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再研讨。
会上,各个评查员分别汇报开展案件评查情况,其他与会人员就评查等级发表意见,并把具有争议性的问题摆到桌面上来,集体“把脉会诊”,严谨细实出具“诊断书”,并举一反三,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检察办案规范化水平。
研讨后,人民监督员对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县检察院通过联席会议形式讨论研究统一评查标准的做法点赞,认为发扬了工匠精神,从‘细枝末节’上找瑕疵、挑毛病,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盲点、隐患,有助于以高质量案件评查推动高质量办案,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杨仕兵指出,案件质量评查的过程也是练兵的过程,通过互相“挑刺”、评比,既看到自身不足,又看到对方优点,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改的目的。要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意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案件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学习,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及时听取意见,互相促进司法素养和办案能力的提升;要进一步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不定期抽查评查结果,并对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及时、整改走过场甚至虚假整改等问题,结合检务督察通报等形式确保案件评查取得实效。
来源:巴东县检察院 通讯员:陶玲
责任编辑: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