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群众祭扫活动即将进入高峰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3月13日,州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以绿色、环保的方式祭奠逝者和先人,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各地要严格遵守殡葬管理及相关法规政策开展祭扫活动,提倡无烟上坟;严格控制家族、家庭祭祀的人员,减少人员聚集,提倡错峰祭祀;严格控制进出公墓的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禁止在山头、林地、墓地焚烧火纸、燃放鞭炮,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全州各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祭祀用品经营户的管控,疫情管控未完全解除期间,禁止祭祀用品经营户开展营销活动;疫情管控解除后,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不允许销售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一经发现仍然采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将严肃处理。
同时,各村“尖刀班”和社区干部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广泛召开群众会、业主会,深入宣传文明祭祀政策。要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生态、低碳节俭祭扫要求纳入村(居)规民约,积极传播殡葬优秀传统文化,崇尚文明祭祀新风尚。(州民政局 社会事务和地名区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