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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湖北改革奖候选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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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8:00——7月19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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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恩施州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为纲,统筹推进实体平台、人工智能平台、热线平台等三大服务平台及律师三进、法律六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推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机制和模式创新。
一、突出顶层设计、构建质量管理体系
坚持抓住“标准化”这个牛鼻子,发布了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规范》(DB4228/T016-2017),制定了《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象识别规范》、《恩施州律师三进工作规则》、《恩施州“法律六进”工作规范》、《恩施州人民调解进信访大厅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规则》、《恩施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服务细则》、《恩施州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操作指引》等9份州级行业规范,形成科学、高效、便捷的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
二、突出示范引领、同步开展贯标工作
围绕公共法律服务“贯标”工作,争取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列为重点任务;
通过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半年督办”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搭建了8个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264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服务室,推动贯标工作由试点推广走向全面普及;
同时,联合律品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研发了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平台,以“互联网+标准化”思维成功探索出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三、突出服务导向、深化“标准化+”改革
州司法局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坚持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思维,发布了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第一批)》,实现同一层级相同项目名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基本相同。
发布了《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六公开”事项目录》、《恩施州公证行业“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目录及材料清单》等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清单,推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人员在中心集中,服务事项审批授权、办理在中心到位,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注意事项同步公开,并将12348热线升级为全州统一的服务效能监督电话,在各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放12348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19台,有效缓解了资源配置、服务供给、公众享受等不均问题。
恩施州司法局作为全省第三批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单位之一,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可参照、可复制和可推广的模板,系列工作创新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司法厅称赞州司法局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恩施经验”“恩施模式”,贡献了“恩施方案”“恩施智慧”,要求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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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恩施州司法局
责编:文梦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