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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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事故概述
2019年1月15日下午7时许,宋某某(男,49岁,恩施市白果乡人,持C1E证)驾驶鄂Q9Gxx1号轻型普通货车(皮卡车)沿恩施市施州大道往火车站方向行驶,当车行至施州大道红庙老街路段时,宋某某驾驶普通货车头部与在该路段横过道路的行人兰某某(男,53岁,恩施市板桥镇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兰某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基本情况:该现场位于恩施市施州大道红庙老街路段,道路为南北走向,北往火车站方向,南往许家坪隧道路口,道路东侧为建筑工地,道路西侧为居民住宅,道路全宽22.4m,路面潮湿,沥青路面,视线良好。
车辆基本情况:鄂Q9Gxx1,东风牌轻型普通货车,车身颜色绿,灰,使用性质非营运,两次违停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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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事故教训
宋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停车避让是本次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您:
恶劣天气,
事故多发,
请文明驾驶,
拒绝违法,
安全回家!
来源:平安恩施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