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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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事故概述
2019年1月23日18时许,游某某(男,43岁,恩施咸丰人)驾驶鄂QQxxx6号小型普通客车,从咸丰县城驶往来凤县城方向,当车行驶至G353国道1714.5KM处时,因行车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公路边看护两头牛的行人龚某某(男,67岁,恩施来凤人)及其两头牛相撞,造成行人龚某某当场死亡及一头牛死亡、另一头牛受伤的交通事故。
道路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G353国道1714.5KM处(小地名:来凤县三胡乡阳河坝),道路走向为南北走向,无交通信号,有标志、标线,非隐患路段,无隔离设施,天气为晴天,该路段为国道,沥青路面,道路全宽8.6米,直道、视线良好,无路灯照明,无影响行车视线或安全行驶的障碍物。
车辆基本情况:鄂QQxxx6号车,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品牌为“思威”牌,车身颜色为白色,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有两次高速超速违法行为,均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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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事故教训
该事故形成主要原因系驾驶员游某某驾驶车辆时车速较快,未确保安全所致。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您:
恶劣天气,
事故多发,
请文明驾驶,
拒绝违法,
安全回家!
来源:平安恩施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