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超车是项技术活,男子无证驾驶超车引事故

2019-04-25 09:12  

前         言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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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事故概述


2019年4月12日,当事人赵某(男,51岁,恩施巴东人)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巴东县官渡口镇园淌子村十四组沿官沿公路往官渡口集镇方向行驶。7时38分许,赵某行驶至官沿公路石包子村7组(小地名:梅子坑)路段超越李某驾驶的鄂QWXXX8号起亚牌越野车后,与相向薛某(男,38岁,恩施巴东人,持A2证)驾驶的鄂QDXXX8号轻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赵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道路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巴东县官渡口镇石包子村七组(小地名:煤子坑),道路宽度:6.67米,道路等级:县道,呈东西走向,弯道,无交通信号,无交通标志,有道路中心实线,非隐患路段,无隔离设施,路边有防护栏,水泥路面,天气晴。

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1、无号牌豪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所有人:赵某,车身颜色:蓝色,车辆未入户、无保险。驾驶人赵某无机动车驾驶证,戴有安全头盔。2、鄂QDXXX8号王牌牌轻型自卸货车,所有人:薛某,使用性质:非营运,有保险,车辆状态:正常,无违法记录。驾驶人薛某初次领证日期为2002年11月12日,证件状态为:正常,近三年以来有2起违法停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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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事故教训

摩托车驾驶员赵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驾驶技术不熟练,交通安全意识欠缺,弯道超车未保证安全是本次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您:

请安全驾驶,平安回家!

来源:平安恩施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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