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10日,州人大法制委、环资委部分委员和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和湖泊局负责人、条例起草工作专班成员前往来凤县、鹤峰县就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深入乡镇、村居现场调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重点就集中式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的规划、建设情况,分散式取水水源地保护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走访,广泛征求了县、乡、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的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战役是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重要战略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得力举措。
截至目前,该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州现有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制定保护区划定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全州14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已于2019年1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百吨千人”供水规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48个,正在组织编制保护区划定方案;完成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规范设置了警示、标识牌,一级保护区边界建设了隔离防护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开展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共排查发现12个问题,制定了《恩施州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已全部销号。(通讯员 谭宏伟)
来源:恩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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