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融媒体记者 邓蔚婕 杨喆 通讯员 吴水娟 薛敬婧)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相向行驶、换卡换牌、长途买短、跑重买轻的非法方式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案件,两车主获刑。
2016年4月17日13时许,鄢某驾驶红色“东风天龙”牌大货车满载货物从武汉市柏泉上站驶入沪蓉高速往恩施方向行驶,为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鄢某通过第三方联系梁某,由梁某驾驶车牌为鄂Q*****的另一同色同型号大货车,在恩施站空车进入沪蓉高速,车牌和通行卡通过第三方转交给鄢某。随后在梁某、鄢某中途会车时,鄢某将自己所领的通行卡交给梁某。在驶入恩施东收费站前,鄢某将梁某的车牌悬挂在自己的大货车上,这样一来,重车只需缴纳短途的费用,而梁某驾驶一辆空车在高速公路上超时行驶长途,需缴纳空车长途的费用。
鄢某在恩施东所下站时,稽查人员通过调阅入口图像和路径排查,发现上站时该车为空车,下站时满载,断定该车为换卡换牌车辆,鄢某见状丢下200元过路费后竟选择了踩下油门撞开栏杆开溜。
法网恢恢,嫌疑人鄢某、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恩施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二人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依法追缴偷逃过路费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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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