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至3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率领调研组来我州,就《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深入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鹤峰等县市调研后,3月1日,在州城召开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付正中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吕金施、副主任陈学明汇报了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等立法工作情况,州政府领导丁文平报告了全州生态环保工作以及存在问题和困难。来自州直有关单位以及清江流域部分县市、乡镇、村、社会团体、企业的负责人结合《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从清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经验、产业发展对环境影响、生态修复、交界水域监管等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
胡志强在听取各方面发言后,充分肯定了恩施州近年来在生态保护特别是清江保护上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不断深化生态立州战略,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胡志强强调,八百里清江是湖北省乃至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恩施人民的母亲河。恩施州面临着保护生态和加快发展的双重历史任务,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政治导向、发展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遵循"生态优先、合理开发,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原则,以高质量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质量保护。
胡志强要求在《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起草过程中,要充分兼顾政治性、规律性、特殊性、综合性,将调研成果进行深入研究,进而提炼成为思想成果,最终上升到法规层面,在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上积极发挥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让《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最终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学斌、王述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人员参加调研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