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用好监察建议书“利器” 做实做细“再监督”

2019-01-07 15:32   杨洁, 易文清, 向学辉

“一个乡镇福利院的救灾资金出现问题,暴露出你单位对民政资金监管的不到位,一定要根据《监察建议书》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做好摸排,堵塞漏洞,严防类似问题再发生……”

近日,鹤峰县纪委监委向该县民政局送达一份关于民政资金缺乏有效监管的《监察建议书》后,审查调查室人员再次致电相关负责人叮嘱整改落实事项。

日前,该县纪委监委查处2014年至2016年时任五里乡民政办主任、农村福利院院长及副院长3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骗取)五保资金、救灾资金用于福利院的日常开支和基础设施建设,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随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行动,对民政资金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向该县民政局提出监察建议,指出其对民政资金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动态管理不到位、纪法宣传教育不充足等3个方面问题,提出5点监察建议。

据了解,为防止《监察建议书》的整改落实变成打“白条”、放“空炮”,该县纪委监委还设立了《监察建议书》专项台账,明确专人跟踪管理。同时,按照整改时限及相关要求,通过一线走访、电话抽样、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所有《监察建议书》的“后半篇文章”全面“回头看”,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监察建议由监察法‘背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是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责、深化‘再监督’职能,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的有效手段。”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扎实用好《好监察建议书》这一“利器”,切实发挥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堵塞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的作用。

截至目前,该县共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建议30余条,推动20余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作者:杨洁,易文清,向学辉  责任编辑:刘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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