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记者 钟建辉)12月22日20时许,县城区建设路华鑫广场附近一辆出租车号牌被毛巾遮挡。交警经过调查,仔细比对车辆特征,最终确认了该违法车辆号牌为鄂QT5**9。
宣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该出租车驾驶人刘某“驾驶车辆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一次性记12分,200元罚款。
经了解,当天下午7点多,驾驶人刘某在珠山镇芋头沟路段帮乘客上货时觉得上货需要一会儿时间,自己刚好可以去一趟洗手间,但又担心车辆停在此处被违停监控系统抓拍,于是拿了一块毛巾将号牌遮挡起来。
却没想到最终反而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刘某一时侥幸用毛巾遮挡号牌,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一次性记12分,她需要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来源:云上恩施宣恩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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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