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玩抖音似乎成为潮流,受到无数人青睐。抖音虽好玩,但不能玩“法”。12月20日,利川一“抖音男”拍了一段辱骂民辅警的视频发布至抖音平台传播,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当日,一段有配音辱骂民警的抖音视频在网络上传播,造成不良影响。随后,利川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文斗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将嫌疑人张某(男,24岁,利川文斗乡人,有犯罪前科)抓获。
到案后,嫌疑人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当日中午,张某到文斗街上办事,遇到一台变压器着火,见派出所多名民辅警提着灭火器上前灭火。他拿出手机拍摄视频。一边拍摄,一边对现场救火民辅警进行无端辱骂。并将此视频发到自己抖音号上传播。
经办案民警教育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表示十分后悔。
同日,东城派出所也依法查处一名通过微信朋友圈辱骂警察的违法行为人刘某。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刘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
任何网络空间,均非法外之地。公民要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言行,共同为社会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法律课堂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来源:云上恩施利川台通联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