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记者 申玉洁)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告》,授予全国45个市县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全省共2个县入选,鹤峰县位列其中,全州唯一。
多年来,鹤峰县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大力开展生态综合治理,着力打造太平、屏山、董家河、木耳山、溇水画廊等覆盖全县九个乡镇的“六大生态走廊”。目前鹤峰县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分别达75.9%、84.5%,位居全州第一、全省前列,生态乡镇、生态村比例分别达到100%、54%,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和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17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位居全省第一,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并在日前,以其优美的自然环境和醇厚的人文历史,上榜“中国诗意休闲百城榜”,位列第8位。
鹤峰以获得此称号为荣,将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来源:云上恩施 鹤峰台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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