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乡镇“一把手”收“提醒函” 铆紧深化“三转”责任链

2018-12-07 15:07  

云上恩施报道(记者 伍洋 通讯员 鹤纪宣)“根据全省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求,以及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相关会议精神,要求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和工作,建议乡(镇)党委于12月8日前免去专职干部兼任职务。”自12月4日起,鹤峰县部分乡镇“一把手”陆续收到乡镇纪委发出的“提醒函”,要求做好“三转”自查整改,铆紧深化“三转”责任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鹤峰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监督摆在第一位抓紧抓实。在全力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找准职责定位,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自2013年来,经过两轮机构改革,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由96个缩减到11个,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再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将职能职责和人员力量向监督一线聚焦,确保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突出中心不发散。

“如果职责不清、工作发散,我们就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工作中就会造成越位、缺位,甚至错位。”该县太平镇纪委书记深有感触。

据了解,该县9个乡镇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7人,其中4人兼有其他职务,该县纪委监委已督促乡镇纪委切实履行好同级监督责任,向乡镇党委书记发出“提醒函”并限时整改,县纪委监委将组织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乡镇纪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的相关责任。

“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应当参与的,也做到牵头不包办、督促不代替。”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来源:云上恩施 鹤峰台通联

责任编辑:李安雯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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