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巴东县检察院受理一起利用网络聊天群进行赌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建立QQ群拉人以发红包“埋雷”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获利6万余元。巴东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分别对陶某、毛某、蔡某批准逮捕。
没有实体性的场地、赌具等,利用手机QQ、微信等软件聚众赌博也构成犯罪? 据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巴东县公安局介绍,近年来,由于打击风暴力度大,一些犯罪分子把赌场转移到网络,利用互联网快速、隐蔽、资金转移快速等特点,肆意聚赌。包括微信红包接龙、“比大小”、“牛牛”等。
公安机关提醒,在各种软件上红包接龙,如果参与者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而不是纯属娱乐,那么参与者同样可能涉嫌“赌博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刘畅、通讯员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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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