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但在农村,儿子养大成人后却不养老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日前,鹤峰县法院铁炉白族乡法庭就利用流动审判车在该乡马家村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通过审理,让原本对父母不管不问的张家大儿子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也让前来旁听的村民受到了教育。
该案原告张初冬、姚金香夫妇,都已年逾古稀,两人育有两子一女,因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生活困难,需要子女赡养。但张氏夫妇的大儿子张国星以父母偏心、财产分割不均为由,不主动履行赡养之责,老人不得已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力。
庭审过程中,法官对被告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被告张国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乡马家、犀牛两村的100多名干部群众旁听了庭审,通过以案说法,让他们深受教育。
来源:云上恩施鹤峰通联记者 伍洋 潘贤斌 通讯员 胡鸿镳
见习编辑:董晶菁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