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恩县交警大队公布三起因吸毒成瘾未戒除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名单。
很多人都知道“醉驾”的危害,然而“毒驾"的危害更甚于"醉驾"。"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吸毒者吸毒后精神高度亢奋,容易出现幻觉。毫不夸张地说,吸毒人员驾驶的车辆,就等于一颗游走在马路上的“定时炸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云上恩施 宣恩台通联 李灿 李海波 通讯员 谭玉海 赖小雪
实习编辑:李文昭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