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某地发生“抢小孩”事件?警方公布真实情况……

2018-08-29 15:30  

近日,网传利川市城区解放路步行街一段抢小孩的视频,在微信群及朋友圈被广泛转发,引起不少人恐慌。

↓↓↓点击看视频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一起去了解!

2018年8月26日19时许,利川都亭居民谭某(女,62岁)带着其4岁的孙女在城区解放路步行街散步逛街时,孙女从其手中挣脱跑开,脱离视线。

因傍晚时分、天色昏暗、人流密集,谭某四处寻找,误将也在步行街散步的刘某的3岁女儿孙某认错为自己的孙女,于是上前紧拉孙某手臂不放,一旁的刘某及其家人以为是人贩子想强行抓走女儿,与谭某发生了争吵和拉扯,随后,路人及刘某报警称有人抢小孩。

接到报警后,利川市公安局都亭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在现场听取当事人和目击者的陈述后,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及家人带回都亭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整个事情系谭某因小孩走失,焦急寻找过程中,将孙某认错而引发的一场误会。谭某走失的孙女被好心的路人当场找到。澄清事实后,谭某向刘某及其家人认错道歉。

但刘某因为小孩受到惊吓一事,与谭某就赔偿纠纷问题未达成一致协议,刘某为发泄心中不满,遂编发微信造谣,并将一段视频发到网上炒作。

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此次造谣生事者进行调查处理。

利川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网传谣言属违法。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知识多一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家长看管孩子,这些事情一定要记住!

在下列场所,一定不能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

1.商场

2.公园

3.广场

4.超市

5.车站

6.游乐园

7.其他人群聚集的场所

告诉孩子,有下列行为的,有可能是坏人!

1.问路或寻求其他帮助的大人

2.给孩子喜欢的玩具或糖果的人

3.伪装成穿制服的警察或外卖员、快递员

4.伪装成父母的同学或朋友的人

5.让孩子保守「秘密」的人

6.询问孩子个人信息的人

7.父母不在身边时搭话的人

以下9招,可以有效防止孩子走失:

1.让孩子牢记家庭住址及父母电话

2.教会孩子拨打110报警电话

3.鼓励孩子对成年人说「不」

4.出门穿颜色鲜艳醒目的衣服

5.掌握孩子的行踪

6.让孩子携带警报器等装置

7.在孩子兜里放置信息卡

8.设置一个只有孩子和爸妈知道的「安全密码」

9.教会孩子走失后该如何求助

当遇到暴力抢夺孩子的犯罪分子时,家长和孩子要尽量引起周围人注意,不要说「我不认识他们」等解释性语言,而是简洁地告诉围观群众「人贩子,报警!」同时在挣扎过程中破坏周围群众财物,让群众帮助拦下犯罪分子。

刚被劫持时,哭闹引注意。

被劫上车后,冷静寻时机。

遇到警察时,配合得解救。


责任编辑:谭晓慧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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