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 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网站 责任编辑: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