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设专项发展资金600万元扶持电商发展

2018-08-27 09:28  

近日,鹤峰县出台《鹤峰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设立电子商务专项发展资金600万元,分两年对电子商务进农村涉及的服务支撑、网商培育、人才培训等项目进行扶持奖励。

办法指出,对年销售额突破50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作社)、突破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给予最高金额5万元奖励。对运行正常、成效显著的电商物流站点,每年给予相应补贴;对物流体系承建企业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对县域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县级仓储物流中心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金。对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企业(合作社)给予最高4万元奖励;对自主创建电商品牌的企业给予最高奖金30万元;对开展电商营销活动且产生良好宣传推广效果的企业最高给予奖金5万元。

来源:恩施日报 记者夏咸恩 通讯员江杨

http://www.enshi.cn/2018/0827/661699.shtml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新
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