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州城栖凤桥头的东源·锦华苑小区里,有一堵由来已久的围墙。自2014年至今,这堵围墙引发多次纠纷,开发商、小区业主与相邻私房主各有说法。
如今,这堵围墙因多次被挖,已千疮百孔,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危墙”,危及696户业主及过往行人、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堵墙到底应不应该拆?
谁来拆?为什么持续4年的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
“危墙”一旦倒塌造成事故,又由谁来买单?
围墙被挖出“U”型的缺口
1 小区围墙变“危墙”,谁之过?
8月7日,记者来到东源·锦华苑小区,一条狭窄的消防通道上人来人往,不时有车辆进入,这条消防通道连接地下车库,是小区居民及商户进出的必经之路。通道一侧有一堵围墙,将小区与紧邻的几栋私房相隔。围墙已不完整,围墙靠近小区的一面高约4.5米,白色墙体已经发黑,靠中间部分出现了一个“U”型缺口,砖块散落在围墙脚下。记者发现,在与一栋黄色外墙的私房相邻的地方,围墙脚已快要被挖空。
围墙底部被挖,墙体摇摇欲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堵围墙由来已久。原恩施市米厂及原恩施市储运公司同为恩施市粮食局二级单位,两单位以原储运公司仓库外墙为界。市民黄兴碧于2003年购买下原恩施市米厂,后于2006年在原米厂范围内、紧邻原储运公司仓库外墙修建了一栋私房。后来,恩施市东源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原恩施市储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后启动“东源·锦华苑”商品房建设项目。在拆迁建设过程中,该公司只将仓库墙体拆除了三面,紧邻原米厂一侧的墙体未完全拆除,部分保留并作为新建小区围墙。
小区(右下)、私房(左上)、围墙俯视图
这面保留下来的围墙便是后来引发矛盾的“危墙”。
围墙底部部分被挖空
东源·锦华苑小区业委会成员高荣告诉记者:“围墙缺口是被私房房主黄兴碧带人多次挖成这样的。
8月6日上午,黄兴碧带着几个工人又在围墙的缺口处开挖,小区保安看到后立即制止,工人停了下来,黄兴碧却抢过工具继续开挖,保安张韦见状爬到围墙上去阻止,黄兴碧才停了下来。我们最后报警了。”高荣说,“从2014年至今,因为这堵围墙,开发商、小区业主和黄兴碧多次发生冲突。黄兴碧多次自行将该墙体部分拆除,并以围墙影响他生活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庭一审认定应拆除围墙。开发商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黄兴碧的诉求。在这种不断的纠纷中,围墙拆了又修复,修复了又被拆。”
围墙靠近私房一面,被挖砖块散落一地
“担心黄兴碧再次来挖围墙,我们保安都是通宵轮班盯着。这个问题一天不解决,我们要随时盯着,怕围墙被挖,更怕围墙倒了伤到行人和车辆。”该小区保安队领班李正朝告诉记者。
2 小区业主、私房主各有说法
7日、8日,记者先后两次联系黄兴碧,他告诉记者:“开发商开发的时候就应该把这个围墙拆除,而且现在开发商并未将产权交给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所以这个围墙不属于业主。这堵墙严重影响我家房屋的通风、采光、出行。我的房屋已经租给别人,一楼门面因为被围墙阻挡,一直不能使用,我还要给租房的人支付违约金。这么多年了,这堵墙迟迟不拆,我只好自己动手。”
黄兴碧还告诉记者,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了《关于“东源·锦华苑”项目与黄兴碧房屋之间“构筑物”规划许可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中显示:“‘东源·锦华苑’项目与黄兴碧房屋之间新修建的‘构筑物’(即围墙)属于违法‘建筑物’”。
“小区房屋验收时那堵墙就存在,后来因为围墙被破坏了,我们不得已进行了修复,所以并不是《说明》中说的是‘新修建的构筑物’。而且,由于当时黄兴碧侵占了原有围墙所在的位置,我们修复时还向后退让了一段距离。我们不服这个《说明》,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告上了法庭,目前已经开庭审理但还没有宣判。”高荣说。
小区业主宋宏建说:“我买小区房子时,围墙是完整的,小区相对封闭,我觉得比较安全,才决定购买。围墙内这条狭窄的通道是小区进入通道和唯一的消防通道,若拆除围墙,供黄兴碧私人出入、停留车辆、出租店面,将会给这条通道带来更大交通压力,也会影响小区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记者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鄂28民终1020号)上看到,“关于墙体是否影响黄兴碧房屋通行、通风、采光问题。案涉墙体在黄兴碧修建房屋之前就已存在,黄兴碧在修建房屋时就应考虑到案涉墙体对其房屋的不利影响以及在自己土地范围内预留一定空间解决房屋通行、通风、采光问题。黄兴碧紧邻案涉墙体建房实际上是放弃了方便通行、通风、采光的利益,现黄兴碧为实现自己通行、通风、采光的利益要求拆除案涉墙体是损害上诉人恩施市东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物权来增加自己的利益,有违法律规定,应不予准许。”
围墙一侧是原本就狭窄的消防通道
3 “危墙”一旦垮塌造成事故,谁负责?
7日,记者在围墙附近观察了许久,该小区属商住楼,人流量、车流量较大,靠墙的消防通道随时都有行人、车辆。围墙下部被挖,摇摇欲坠。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邓美艳告诉记者,物业特别担心围墙垮塌,保安随时守着,怕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希望能尽早解决这个问题。
黄兴碧也向相关部门递交了请示:“本人自行于2018年8月5日将违法建筑拆除了一部分,后锦华苑业主强行阻拦并报警,舞阳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要求停工,剩下部分墙体未拆除完,现围墙墙体下脚挖悬空,十分危险,一旦遇到暴风雨,随时可能垮塌,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考虑过往行人人身及财产安全,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本人申请将其自行拆除。如本人自行拆除的请示不能得到批准,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拆除。”记者在请示上看到了“抄送:恩施州安监局、恩施市安监局、舞阳办事处、舞阳坝派出所”的字样。
“我在社区工作了13年,我了解的情况是,这堵墙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当初开发商借用原有墙体作为围墙,围墙与黄兴碧的房子之间还有一个排水沟,和房子间还有一定距离,但后来被黄兴碧占用了,小区修复围墙时就向后退让了一定距离。现在矛盾的根源在于这堵围墙到底是不是违章建筑,如果是,就应由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如果不是,业主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区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调解不成功。”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栖凤社区党委书记刘景成介绍。
记者随后来到州城乡规划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法院开庭审理了,但还没宣判,等法院判决下来后我们会做出合理的处理,《说明》不能作为个人私自拆墙的依据。”
如今,小区业主最大的愿望是恢复小区交房时原有的围墙,立即消除安全隐患,黄兴碧最大的愿望是拆除围墙,围墙到底该不该拆?
谁来拆?围墙一旦垮塌造成事故谁负责?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尽早得到解决。
来源:恩施晚报
责任编辑:谭晓慧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