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表彰安全生产先进 恩施州3个单位和3名个人获奖

2018-04-18 09:28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安全生产优秀工作者的通报》(鄂政函〔2018〕35号),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全省有50个单位荣获“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称号,50名个人获“湖北省安全生产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恩施州三个单位和三人获此殊荣。宣恩县李家河镇人民政府名列其中,荣获“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全县唯一,

此次评选旨在引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贡献。

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名单:

鹤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

宣恩县李家河镇人民政府


湖北省安全生产优秀工作者名单如下:

廖吉双 利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程 城 建始县公安局花坪派出所副所长

戴芸徽 恩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科科长

来源:云上恩施 宣恩台通联 谢秋红 通讯员 徐兰珍

(责任编辑:秦辰宇)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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