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州教育局下发《恩施州教育局关于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恩施州2018年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州实际,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出台“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即严禁发表和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严禁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有偿办班、有偿托管、有偿招生;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严禁收受、索要或者变相索要家长或学生的钱物;严禁侮辱、猥亵、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严禁随意调课、停课、缺课(岗)及无计划、无教案上课;严禁工作时间炒股、经商、玩游戏、聊天及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收发信息、接待客人;严禁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审、教育科研及学生资助、后勤管理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邪教及“黄赌毒”活动;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及有教育教学任务时饮酒,不得在校园内抽烟。今年,我州将以此为重点内容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
长期以来,全州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师德师风与人民群众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需求还有差距,极少数教师违反师德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我州全面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旨在强化教育、治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方案要求,各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特色实践活动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教师结合“十条禁令”进行自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校校长或党支部书记进行点评。将教师每月遵守“十条禁令”的情况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自3月起,每月州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学校、县市教育局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重大问题交由州纪委执纪监督指导三室(州教育局纪检组)按照公职人员管理权限移交给县市纪委监委或州直有关部门处理。县市教育局也应经常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和教师。处理结果一律公开点名曝光,并逐级汇总至州教育局备案。州教育局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职不到位的追究相关县市教育局、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胡俊杰 特约记者 刘欣
来源链接:http://www.enshi.cn/2018/0315/627359.shtml
(实习编辑 王雪如 主编 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