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3月1日起交通违法代扣分将成为历史!恩施人,赶紧扩散

2018-02-24 18:51  


2018年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章,可以直接在车管所大厅、各便民服务店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2018年3月1日后

如果仍旧想处理非本人车辆违章,则需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以前,小王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县市交警大队窗口办理绑定业务。



来源/恩施州公安交管局

责编/孙跃

编辑/黄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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