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章,可以直接在车管所大厅、各便民服务店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2018年3月1日后 如果仍旧想处理非本人车辆违章,则需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来源:恩施州公安交管局 (责任编辑:秦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