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10时40分许,利川市公安局柏杨坝派出所民警,在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停放在柏杨邮政门前路段的一辆白色轻型普通货车车牌被毛巾遮挡,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发现该车辆已经驶离现场。
随后,民警利用警务手段快速锁定车牌为鄂Q0xxx的白色轻型普通货车,并联系上该车所有人冯某(利川柏杨人),依法传唤其到柏杨坝派出所接受询问。
冯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他在柏杨集镇上经营一家五金店,当日驾驶车牌为鄂Q0xxx的白色轻型普通货车从自己的门市出发,到柏杨邮政门口下货,由于该路段有电子违停抓拍,便心生一计,用蓝色毛巾将机动车的号牌遮挡起来。
目前,冯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扣12分、罚款200元的违法行为处罚。
来源:利川台通联 记者 袁毅
(实习编辑:侯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