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办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声明

2018-01-17 15:35  

各缴存单位(职工):

近期有不法分子通过网站、微信、微博、传单等渠道宣称可代办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此举给我中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也给广大缴存单位(职工)带来困惑。

对此,现郑重声明: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请广大缴存单位(职工)切勿轻信,谨防受骗,且不要参与。否则一经核实,中心将追究法律责任。

若广大缴存单位(职工)收到此类信息,请及时致电“110”报案或拨打中心“12329”服务热线反馈信息。

特此声明。

来源: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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