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

2018-01-09 13:02  

(通讯员 夏季)12月26日,国家民委正式公布《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民委发 〔2017〕142号),命名咸丰县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

咸丰县始建于公元1735年,位于鄂、渝、湘、黔四省(市)边区结合部,全县国土面积2550平方公里,总人口38.5万,以土家族、苗族、侗族、羌族为主的17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5%。近年来,在国家民委、省民宗委的高度关注和悉心指导下,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咸丰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高位推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督办考评“三大机制”;创新形式,着力搭建宣传发动、典型引领、多样活动、特色创新“四大载体”;围绕中心,重点打造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关系和谐、民生事业改善“五大示范”,形成并巩固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该县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牵头、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共创共享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清单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的思路,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选树一批先进个人。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省级示范单位10个、州级23个、县级63个;共有1个集体、2名个人获国家级表彰,6个集体、3名个人获省级命名,11个集体、15名个人获州级命名。大力开展“六村”同创,从宣传教育、创建活动开展、民族文化挖掘传承、传统民居保护、民族关系等方面开展工作,打造创建工作的“咸丰模式”。大力推进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黄金洞乡麻柳溪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高乐山镇沙坝村和大路坝区蛇盘溪被评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功申报6个省级试点特色村寨。

目前,咸丰县已初步完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长效机制建设,基本形成了以茶叶、烟叶、畜牧、林果、药材、蔬菜等产业为支撑的农业产业格局,建立起以石材建材、清洁能源、绿色农产品加工为主体的支柱工业,全域旅游提档加速,县域经济实力大幅跃升,全县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责任编辑 向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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