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家旺)近日,中共咸丰县委、县人民政府发出表彰决定,对该县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积极带动引领作用的咸丰县司法局等6个示范机关、大路坝区工委等3个示范乡镇和村、县民族中学等10个示范学校进行了通报表彰,旨在发挥先进典型作用,动员和吸引更多的力量参与支持创建活动,实现全面立体拓展,引导各民族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责任编辑 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