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上述损害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举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网站 责任编辑:郑豫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