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州国税局联合地税局印发实名办税公告,提醒全州办税人员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身份信息采集,避免今后不实名带来的办税不便。
根据实名办税公告要求,实名办税主要针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公告决定实名办税信息采集从5月初正式启动,9月30日前为过渡期,期间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通过人、证信息认证后办理涉税事项;未采集身份信息的,税务机关提示办税人员及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今年10月1日起,办税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经税务机关比对认证后办理涉税事项。
据介绍,目前办理实名信息采集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新开业的纳税人在主管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并采集,存量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支付宝“城市服务”、税企通APP等方式完成身份信息补录,对有特殊情况、不便到办税厅或不会操作线上采集的纳税人,企业所在辖区的税收管理员也将上门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杨亚玲 通讯员 王芳 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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