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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记者从咸丰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于近日成功抗诉一起入户抢劫案,被告人魏某被执行数罪并罚,从原审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最终因犯抢窃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2016年4月26日,魏某撬开被害人刘某房门后强行进入,并趁刘某在走廓上打电话求救时,将其手提包中的1200余元盗走。当刘某返回卧室发现手提包被拉开后抓住魏某,魏某反抗中将刘某双手抓住并推坐在床上,致使刘某右手手肘内侧被魏某指甲划伤,刘某大声呼救后,魏某迅速逃离现场。当日,咸丰县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2016年8月25日,咸丰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魏某涉嫌盗窃罪、抢窃罪依法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未认定被告人魏某犯抢窃罪,仅判处被告人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收到判决书后,该县检察院认为,魏某有抢窃故意及实施了暴力行为,应以抢窃罪加重处罚,遂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终,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
来源:咸丰县通联稿件 记者 谭明和 通讯员 黎晓康 刘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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