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多举措保障困难群众春节生活
20多万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多领1个月保障金
昨日,记者从恩施州民政局和州总工会获悉,春节临近,恩施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
20多万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多领1个月保障金
记者从州民政局获悉,对20多万名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加发了1个月保障金,作为元旦、春节慰问费用。元旦前,恩施、宣恩、巴东等县市已发放到位,其他县市在1月15日前已发放到位。
据统计,针对城市低保对象,为1.59万人增发了1个月低保金,共计497.03万元,当地政府慰问592人,共计25万元;针对农村低保对象,为20万人增发1个月低保金,共计3294.88万元,当地政府慰问2212人,共计99.8万元;针对农村五保对象,为1.76万人增发1个月供养金,共计757.65万元,当地政府慰问2458人,共计68.1万元;针对城市“三无”对象,为210人发放慰问金11.51万元。
特困职工及困难劳模可享帮扶资金
自去年底以来,恩施州各级工会组织共筹集近400万元帮扶资金,慰问特困职工及困难劳模。经过走访、调查摸底和严格的申报、发放程序,共计33.9万元帮扶资金全部由银行打到州直19个单位的57名特困职工及困难劳模个人账户。各县市和州直基层工会针对困难职工及劳模的走访慰问活动也在陆续开展。
受灾困难群众可获冬春救助物资
2016年,恩施州先后遭受雪灾、洪涝、风雹、山体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寒冬时节,部分受灾群众仍存在不少生活困难。为切实解决2016至2017年度冬春期间恩施州灾区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近日,恩施州及时下拨5970万元冬春救助资金,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5.5万人。
州民政局负责人要求,各县市要严格工作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落实村级发放公示制度,确保冬春救助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救济款物,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各县市收到拨款通知后,要迅速将款物发放到生活困难的灾民手中。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杜瑞芳 通讯员:向巍 陈尧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