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 | 运输车载危化品无押运员 被罚5万元

2017-01-19 16:45  

(图片来源于网络)

车辆行至341省道29公里处时遇执勤民警检查,发现驾驶人钟某在道路上运输危险品,未配备押运人员。1月18日,鹤峰县公安局走马交警中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钟某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对该县危化品运输企业有无企业资质、车辆有无运输认可、驾驶人和押运员有无从业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人员,一律限期整改、依法取缔、依法处罚并严肃追责。同时,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秩序的整治力度,严查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疲劳驾驶、沿途非法装卸危化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1月3日至18日,该县共检查过往危化品运输车辆150余台次,查处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2起。

原标题:危化品运输车辆未配备押运人员 鹤峰交警开出5万元罚单

来源:恩施晚报 通讯员 李丹 秦利 记者 谭发馨

(责任编辑  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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