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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1元钱一斤的橘子,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卖方指责买方小气吝啬,买方憎恨卖方态度恶劣,继而发生口角,自感丢了面子的买方喊来妻子,夫妻二人对卖方进行殴打,并损坏其物品。12月24日,建始县公安局茅田派出所民警及时调解了这起纠纷。
12月24日,外地水果商贩贾某来到建始县茅田乡贩卖水果时,当地村民叶某欲购买贾某所卖的橘子,在得知橘子1元钱一斤后,叶某要求8角钱一斤,贾某便说:“现在1元钱能买什么?你还讲价,想买便宜的上其他地方!”叶某一听也来了气:“你嫌便宜可以不卖,你这是什么态度!”贾某毫不相让:“买不起别买,别耽误我的时间!”随后,双方发生口角。
随着围观人群的增多,叶某自感丢了面子,便让家中的妻子赶紧过来。
叶某的妻子认为贾某态度恶劣,就随手抄起屋旁的一根木棍,冲上前去,将贾某打伤,并将贾某的衣服撕坏,将车上的水果也扔掉不计其数。
在此过程中,茅田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控制了局势,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经开展法律政策教育,叶某夫妻对殴打贾某并损毁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诚恳请求对方的原谅。同时,贾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经商时的服务态度不好,并对自己的言语冒犯向叶某表达了歉意。
经民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叶某夫妻与贾某达成调解协议:叶某夫妻一次性赔偿贾某各项损失,双方互不追究,握手言和。
来源:恩施晚报 通讯员:付勇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