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实行准备金制度保障不欠农民工工资

2016-12-19 09:08  

“以后,过年不用‘讨’工钱了。”12月12日,鹤峰县城区某工地建筑工人刘大哥开心地说。

为构建诚信,惩戒失信,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10月份开始,鹤峰县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实行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相剥离,落实施工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逐步建立起对农民工欠薪问题早预防、时监控、快反应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源头治理,排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对失信企业,纳入全省企业诚信黑名单,限制其投标任何建设项目的资格,避免长时间、大规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

截止到12月12日,已启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企业有79家,在各大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专户的已有35家,准备金拨付额度已达285万元

来源:恩施日报  通讯员:陈仁炬 周宝珍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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