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根据省委、州委安排,州中院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州委关于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许一鸣同志任恩施州委政法委委员、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书记,提名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
许一鸣同志在会上从四个方面作表态发言: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团结协作,提升班子整体合力。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克难奋进,把党组建设成为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拓奋进的坚强领导集体,推动全州法院工作在现有成绩基础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是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从严治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全州法院有效贯彻落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来源: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汤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