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政协副主席唐绍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州纪委给予唐绍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恩施州纪委又通报3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
为净化政治生态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风清气正的环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恩施州通过抓早抓小、严肃纪律、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的“组合拳”,让不良作风在持续的“点刹车”中消逝遁行。
今年以来,恩施州纪委向全州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7200余条,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6次,建立由州直机关工委等8个部门牵头、14个部门参加、州纪委协调督办的常态化监督治理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动辄则咎、处之必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68人、党内警告处分88人、党内严重警告19人、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16人,行政警告24人、记过6人、记大过及以上处分6人。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月一通报”,既通报典型案例,又通报县市查处工作排名情况,州纪委共下发通报30期,通报典型案例144起212人,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曝光典型案例96起。
据悉,1至10月,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5件次,处理27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2人;公开通报曝光144起典型案例,212人被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察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