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政清人和”政治生态 ——恩施州国税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扫描

2016-12-05 10:56  

如何营造国税系统“政清人和”的政治生态?

去年9月28日,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钧亲自给恩施州国税局开出处方: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要把责任细化、具体化、日常化。只有明确责任,常抓、长抓、抓长远,才能履好责。”

今年9月,恩施州国税局相关领导向州纪委汇报兑现落实“两个责任”承诺后,州纪委对全州国税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给予充分肯定:“要认真总结近两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加强内外宣传,提升国税形象。”

“322”模式压实“两个责任”

2011年至2015年,全州国税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立案25起。这充分暴露出国税系统在“两个责任”落实、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州国税局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22”模式,力促“两个责任”落地。

“322”模式,即“三张清单、两类规范、两个办法。“三张清单”是《主体责任个性清单》《“两权”及日常行为负面清单》《监督反馈意见传递责任清单》;“两类规范”是《提醒、约谈、函询制度》《线索处置、案件检查和审理规程》;“两个办法”是《责任追究办法》《党组及纪检组督促互动办法》。该局把责任细化、具体化、日常化,形成责任链条,解决谁来履责、如何履责、怎样追责等问题。

同时,建立规范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沟通、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今年,该局纪检组长就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与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进行互动和沟通7次。在干部选拔中终止了两名干部的任用,制止了8名干部的请客行为等问题。

“322”模式推行以来,该局发布《作风纪律问责专报》7期,问责31人(次),经济惩戒3250元。

落实“三转”解决“三不”问题

落实纪委“三转”要求,从强化纪检队伍建设入手,通过竞争性选拔为6个县市配备了纪检组长并实行异地交流任职;为全州23个基层分局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定了包含“监督、执纪、问责、建制”四个方面64项的监督责任清单和有157条的“两权”及日常行为负面清单,使纪检监察干部知道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解决本地干部碍于情面“不敢监督”的问题。

为防止责任虚化,该局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将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和监督责任的情况纳入绩效管理。

从完善监督机制入手,制定《巡视、督查内审、稽查、监察“四位一体”的联合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共享、联动配合、案源管理和一案双查”的监督工作机制,解决纪检监察力量不足、监督面窄等问题。今年,州国税局纪检组对所属三个单位进行巡察,开展办公用房、违规中介清理等检查整治工作,对11个税收违法案件进行了“一案双查”。

以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为抓手,制定《国税干部履职问责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将问责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精准对接,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近两年来,州国税局累计问责115人(次),经济处罚12897元,对65人进行提醒约谈并取消年终评优的资格。

注重学习教育抓早抓小

突出教育引领,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营造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良好氛围。

立足宣传教育,把廉洁文化理念渗透到各个环节。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到恩施监狱听取服刑人员作忏悔报告,开展家庭助廉、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

为全面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该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恩施州国税局约谈、函询办法》,抓早抓小,做到早批评、早教育,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法纪意识。

构建州纪委与国税部门联合巡察监督、宣传教育、提升素质、优化作风、监督执纪和问题处置等六大税纪协作模式,增强了国税部门监督执纪的专业性和融合性。

今年以来,该局根据《税务总局巡视反馈问题对照检查清单》4大类15项53个问题,在全州国税系统查找问题14个,先后组织6轮明察暗访,将存在的问题制作成录像片,组织各县市区局一把手集中观看,认领问题,督促加以整改。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27件,立案查处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因履职不力调整工作岗位8人,工作约谈15人,诫勉谈话7人,免职2人,发通报10期。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电视问政现场,国税系统在12家被问政单位行评中,四个点题督查单位媒体满意度测评第一。

来源:恩施日报 通讯员 饶章涛 王芬

(责任编辑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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